| 《中共张家口市委关于构建“和谐张家口”的指导意见(全会审议稿)》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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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8 08:54 文章来源:张家口崇礼县商务之窗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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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张家口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
(2005年12月5日)
武志雄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共张家口市委关于构建“和谐张家口”的指导意见(全会审议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在市委的 领导下,由构建“和谐张家口”领导小组具体组织,经过长时间调查研究和酝酿讨论形成的,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结晶。刘永瑞同志多次主持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就文件的基本框架和重大问题提出了重要意见,市委常委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在提交这次全会审议之前,广泛征求了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及建议。下面,我受市委常委会的委托,对《指导意见》作如下说明。
《指导意见》共分为十部分、40条。其中第一、二部分共6条,主要陈述了构建“和谐张家口”的重大意义、前提条件以及总体思路和把握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至第九部分共29条,主要是围绕构建“和谐张家口”的主要任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十部分共5条,就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构建“和谐张家口”的能力提出了要求。
一、关于构建“和谐张家口”的重大意义
近两年来,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一线两厢”战略的部署,我市坚持以跨越式发展为主题,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预计年均增长10.2%以上,2005年,增速预计可达12%以上,财政收入可望突破70亿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同时,《指导意见》也认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我市在相对快速发展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不高,贫困问题依然突出。全市还有84.9万农村贫困人口未稳定解决温饱,城镇有近10万下岗失业人员没有稳定职业,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的任务很重;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县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明显,特别是坝上地区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很落后,城乡发展差距拉大;三是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总体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四是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积极应对、妥善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推进“和谐张家口”建设,已成为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下大力构建“和谐张家口”是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新形势,正确应对各种挑战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消除社会矛盾,正确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有效方法;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体现;是对各级党委、各级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实践检验。
同时,《指导意见》也深刻分析了我们构建“和谐张家口”所具备的基本前提条件。这就是:我市历史悠久,史称“第二延安”,勤劳善良、爱党爱国、重义诚信、融合团结的文化底蕴和革命传统为构建“和谐张家口”奠定了优厚的人文基础;“十五”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我市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集中主攻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市化,积极融入“京津冀”和“晋冀蒙”经济圈,狠抓项目和县域经济“两大支撑”体系建设,实施了“千村经济振兴”、“文明生态村创建”、“百家工业企业振兴”、“双万人技术培训”四大工程,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为构建“和谐张家口”提供了基本的物质条件;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了敢想事、善谋事、肯干事、能成事和政通人和的生动局面,为构建“和谐张家口”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后,我市广泛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民心工程”,这些重要举措,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实践,又为构建“和谐张家口”提供了宝贵经验。基于上述的条件和经验,只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努力工作,不懈奋斗,构建“和谐张家口”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二、关于构建“和谐张家口”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和谐张家口”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为重要支撑,以推进“民富”、关注“民生”、扩大“民主”、促进“民和”、保障“民安”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和活力激发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运行格局,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而奋斗。
经过5-15年时间奋斗,全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城市化率达到45%左右。到2020年,城乡居民生活力争总体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围绕构建“和谐张家口”的总体思路及阶段性目标,《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构建“和谐张家口”的具体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五条基本要求:
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更快”发展,同时处理好速度与效益、效率与公平、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实现“更好”发展。
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紧紧抓住当前影响我市和谐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从亟待解决的问题入手,从能够做到的事情做起,从基层基础抓起,统筹兼顾、重点突破,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见到实效、得到实惠。
始终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制度创新。消除影响构建“和谐张家口”的思想障碍、体制障碍和制度性障碍,使受到束缚的潜能得到释放,使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为构建“和谐张家口”提供制度保证和动力支持。
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维护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上,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关于构建“和谐张家口”的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第7条至35条对构建“和谐张家口”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近年来,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城乡二元结构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坝上及边远山区。因此,《指导意见》强调指出:一是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县财力要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发展资金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共基础设施要向农村延伸,加大道路、通讯、电视入户、安全饮水等工程的建设力度;公共事业要向农村覆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二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支农投入,实现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强龙头、扩基地、带农户,提升主导产业的工业化水平。三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以“一户一个务工人”为目标,办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全方位、大规模地组织劳动力向市外转移。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问题。四是要加快扶贫开发步伐。以深入推进“千村经济振兴”工程为载体,引导贫困村立足本地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要加大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和卫生扶贫的力度,到2010年,贫困乡村的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观。五是要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切实抓好坝上地区及边远山区的开发建设,各级财政要在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各县区之间要积极开展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才技术交流、旅游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实现区域内的协调发展。
(二)高度关注困难群体,妥善协调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
针对我市下岗职工多、农村贫困群体多的特点,《指导意见》提出,一是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种类型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下大力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灵活择业、竞争就业。继续实施“4050”工程,通过免费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指导以及购买公益岗位等,进行特殊的就业援助。二是更多地关注城乡贫困人群。进一步完善对城镇“三无人员”、残疾人员、无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困难户、因病因灾返贫人员等特困群体的救助政策和帮扶体系,逐步提高救济标准。尽快建立起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衔接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行为。四是落实好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养老保险政策,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重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发生较多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和打击不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延长劳动时间等违法行为。
(三)加快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针对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指导意见》指出,一要把社会事业发展置于重要位置。在重视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更加注重群众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的提高,切实把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二要切实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确保社会事业财政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三要扎实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农村学校危旧房改造步伐,提高教学设备配置水平,努力推动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加快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特殊教育,积极构建学习型社会;继续完善教育救助和资助政策,确保困难家庭的学生上得起学;加大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广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
围绕思想道德建设,《指导意见》强调,一要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树立以爱党、爱国、爱张家口为核心的理想信念,形成构建“和谐张家口”的共同思想基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实效性。二要倡导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以“规范服务、明确标准、提高素质、提升水平、文明接待、展示形象”为内容的“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形成见义勇为、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全社会精神文明程度。三要建设健康活跃的和谐文化。全面实施《张家口市建设文化大市实施纲要》,抓好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和市、县(区)、乡(镇)、村级馆站和各类活动中心等群众性文化设施建设。
(五)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法治化进程
围绕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意见》指出,一是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面向全社会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度。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重点,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公示制度,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二是要加强村(居)民自治。积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红白理事会等群众互助组织的建设,引导他们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融洽人际关系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使其成为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活跃文化生活的重要依托。三是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坚决防止违法施政;努力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四是要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和完善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六)推进“安全工程”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在实施“安全工程”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一要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有效的矛盾预防和排查调处机制,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要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学校活动,提高全民遵纪守法观念。下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把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三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时淘汰危及职工生命健康的落后设备和工艺,从源头上消灭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四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妥善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
(七)认真解决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针对我市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一是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抓好冶金、电力、化工、建筑等行业的节能、节水、节材技术改造。加大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城乡建设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污染专项治理,改善白河、洋河等主要水系水质。三是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中,继续实施“增绿添彩”、环城绿化、通道绿化、拆墙透绿等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搞好“背街、支路、小巷”水、电、路、灯等综合改造,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四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街道亮化和建设沼气池、改水改厕为主要内容,到2010年力争40%的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五是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有效治理人口比例失调问题。
四、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构建“和谐张家口”的能力
构建“和谐张家口”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关键在人。因此,《指导意见》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树立与“和谐张家口”建设相适应的执政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武装头脑,深化对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化对社会建设与管理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学会并提高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教育、协调、调解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去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一步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以各级党委班子的团结,带动全市各级班子的团结,把各界群众团结凝聚到构建“和谐张家口”的伟大实践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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